香港馬術總會運動員選拔準則
運動員選拔準則(香港代表隊及騎手)
運動員選拔準則(香港代表隊及騎手)
程序一 | 中國香港馬術總會將所有比賽的相關資料上載至官方網頁,並為各項賽事作有限期的公開招募以收集參賽意向 |
程序二 | 培訓及遴選委員會將根據要求遴選準則評審遞交參賽意向的騎手候選名單 |
程序三 | 培訓及遴選委員會考慮及決定各項比賽是否需要先進行選拔賽 |
程序四 | 若須進行選拔賽,該選拔賽應盡量貼近比賽日但早於報名截止日舉行。遞交參賽意向的候選騎手將獲通知選拔賽日期 |
程序五 | 培訓及遴選委員會將於評審後將候選騎手的建議名單提交行政委員會通過 |
選拔準則(香港代表隊及騎手)
選拔騎手的準則如下:
- 騎手之最新世界及香港排名
- 騎手及/或馬匹之當前競賽狀態
- 騎手過去於該項目之成績
- 騎手之紀律、態度與責任感
- 對香港馬術發展之長遠利益
- 擁有的資源
培訓及遴選委員會可就個別比賽設定任何其他選拔準則,並將另行通知騎手
上訴程序(香港代表隊及騎手)
運動員若對選拔結果有異議可向中國香港馬術總會主席提出上訴。中國香港馬術總會主席可按情況成立專案小組跟進上訴事宜。主席及/或專案小組的決定將作為最終裁決。